紫光股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3-04-01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3-00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 日在紫光大楼一层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业务规模和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实
力,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市紫光信息港有限公司和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项目
建设。
1、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
内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决定和调整其具体使用额度。
2、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与子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3、财务资助使用方式: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上述拟提供的财
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
额度即行恢复。
4、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公司将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与子公司进行资
金占用费结算,资金占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同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资
金需求决定和调整其具体使用额度,并负责办理本次财务资助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
协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所规定的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3 日,注册资本:27,4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6%的股权,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开泰路(长江总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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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园),法定代表人:齐联,主要经营计算机产品的销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为 137,562.4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4,754.38 万元,净资产为 32,317.66 万元;
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 568,792.11 万元,净利润为 5,433.84 万元。
2、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25 日,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王庄清华大学东门外双清路清
华紫光大楼一层 109 室,法定代表人:章雷,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服务。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3,484.7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153.34 万元,
净资产为 3,331.41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 60,143.73 万元,净利润为 197.06 万
元。
3、深圳市紫光信息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3,150
万元,公司持有其 95.24%的股权,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
紫光科技园 A 栋 12 层,法定代表人:齐联,主要从事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
理。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0,086.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23,791.44 万
元,净资产为 6,258.19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 5,507.27 万元,净利润为 1,656.31
万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深圳市紫光信息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余额为 4,600 万元。
4、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22 日,注册资本:2,094
万元,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住所:丰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齐
联,主要从事智能电表的生产和销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371.8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40.52 万元,净资产为 1,631.28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 243.26
万元,净利润为-71.15 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智能电表生产基地扩容。
三、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义务和公司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考虑到上述子公司其他股东绝
大部分为自然人股东,其资金实力有限,故要求其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资助可操作性较小,因此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上述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对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
效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为了进一步防范风险,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将
以所持有的全部存货作为抵押,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以其未来的营业收入,深圳
市紫光信息港有限公司以其科技园区租户的收益权和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
其按照订单生产的存货及相应的收益权分别作为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体,其业务持续发展和扩大
将对提高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
为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目前,上述子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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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经营情况良好,所属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为
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控其经营及资产情况,可有效控制财务资助产生
的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扩大控股子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企
业竞争优势和提高公司整体资金利用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资金占用费按照
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合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对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
信息港有限公司和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
资助。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截至 2012 年末,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5,400 万元(不含上述财务资
助),占公司 2012 年末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72%,全部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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