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3-06-13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3-02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3 年
5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 201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日期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日期未超过两个月。
二、 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08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 10 股派 0.4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具体规定参
见《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3 年 6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13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94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8*****516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3 08*****596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3、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厦 9 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张蔚、葛萌
咨询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七、备查文件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