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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5-04-29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3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增加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出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根据公
告,公司定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光卓远”)(持有公司 26,790,4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了《关于增加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紫光卓远
推荐赵明生先生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选举赵明生先生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和增加《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
东大会选举决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和林钢先生一致同意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1 名非独立董
事和 1 名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
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变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的补充通知》。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明生:男,60 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电子工业部直属团委副书记、
书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处长,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处长,中国电子报社
秘书长、党委副书记,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北京赛
迪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会主席。赵明生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