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7-01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7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08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
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
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5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1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 08*****694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 08*****516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4 08*****596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厦 9 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张蔚、林玉彬
咨询电话:010-62770008
传真电话:010-62770880
六、备查文件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