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4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9-04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两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
示)”;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
示)”。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
追溯调整,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
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
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
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
关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
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