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紫
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讨论的《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 林钢 赵明生 王欣新




                                                         2019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