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11-05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9-05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心项目”已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
整体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
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等)163,104.96 万元用于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787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836,223,162
股 A 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84,653,762.54 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32,983,622.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51,670,140.22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到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 BJ03-00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剩余情况
根据《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收购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收购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44%股权”、“收购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49%股权”、
“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心”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借款”。
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
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心项目”,并将已完成的“收购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51%股
权”、“收购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44%股权”、“收购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
司 49%股权”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
现金管 理投 资收 益及 利息 收入 净额 等)共 计人 民币 2,140,824,228.69 元 、美元
33,221,502.48 元和港币 15,744.91 元进行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项目进展情况
(万元) (万元)
收购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 1,880,217.76 1,666,059.16 已完成
收购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44%
46,489.89 46,489.89 已完成
股权
收购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49%股权 35,000.00 35,000.00 已完成
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 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拟进
150,000.00 616.13
中心 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93,459.36 93,459.36 已完成
合计 2,205,167.01 1,841,624.54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为 163,104.96 万元(其中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149,383.87 万元,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等 13,721.09 万元)。
三、剩余募集资金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心项目”已
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
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等)163,104.96 万元用于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公司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
发展。
3、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前,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用于暂时进
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含投资收益)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在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承诺在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
整体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紫
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德
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的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