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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20-10-30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8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林芝清创”)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41,96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林芝清创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告知函》,林芝清创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数量的一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现将林芝清创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林芝清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21,0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减持次数为 8 次(每一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
  间为 23.830 元-26.755 元。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占公
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司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10 月 12 日—
             林芝清创                               25.46         6,021,008          0.21%
  交易                     2020 年 10 月 28 日

       林芝清创股份来源为认购的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
       林芝清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向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林芝清创共减持公司股份 6,021,008
   股,减持比例为 0.2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2,704,916         3.24%       86,683,908       3.03%

林芝清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704,916         3.24%       86,683,908       3.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目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林芝清创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
   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林芝清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