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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21-01-12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0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清创”)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41,96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收到林芝清创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
  知函》,截至 2021 年 1 月 9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9 日,林芝清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 12,041,0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减持价格区间为 21.32 元—26.76 元。具体减持情
  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占公
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司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10 月        24.46             10,021,068          0.35%
             林芝清创
  交易                    2020 年 11 月        21.68               2,020,000         0.07%

                        合计                                     12,041,068          0.42%

       林芝清创股份来源为认购的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
       林芝清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向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9 日期间,林芝清创共减持公司股份
  12,041,068 股,减持比例为 0.4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2,704,916              3.24%     80,663,848      2.82%
林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704,916              3.24%     80,663,848      2.82%
清创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林芝清创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截至 2021 年 1 月 9 日,林芝清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林芝清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林芝清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