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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公告2021-04-24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1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在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
用。新租赁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
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情况
    1、会计估计补充情况概述
    (1)会计估计补充的原因及补充日期
    鉴于公司已完成对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收购,为更加客观、完整的反
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补充后的会计估计。
    (2)补充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补充前,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5             5%             2.71%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          9.5%-2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0%-5%         19%-33.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5%          19%-2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5%          19%-20%
   房屋装修      年限平均法          5             0%             20%

    (3)补充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补充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5             5%             2.71%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0%-5%         9.5%-2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0%-5%        19%-33.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5%         19%-2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0%-5%         19%-33.33%
   房屋装修      年限平均法           5            0%             20%

    2、本次会计估计补充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补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
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
政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
策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补充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补充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