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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7-1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科技大厦)A 座 25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7 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紫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紫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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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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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紫光股份、上市公司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府清源   指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原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                   指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原天府清源控股子公司
                                  北京一中院依法指定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暨
 紫光集团管理人             指
                                  紫光集团等七家重整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即紫光集团有限
                                  公司及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资
 重整主体、紫光集团等七家
                            指    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大器投资有限公司、西藏
 企业
                                  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
                                  公司、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
                                  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
 重整计划                   指
                                  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经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1)京 01 破申 391 号《民
 本次重整、紫光集团重整     指    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的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
                                  合并重整案
                                  因重整计划的执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减持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市公司股份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府清源全资子公
 林芝清创                   指
                                  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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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府清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科技大厦)A 座 2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诚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985670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1992 年 8 月 26 日至长期

股东情况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府清源 100%股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科技大厦)A 座 25 层

联系电话             010-82150088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
经营范围             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府清源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   诚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焦   捷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赵燕来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   勇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范   新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志强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张喜民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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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直接与间接
   序号            证券简称   股票代码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1             诚志股份   000990.SZ      深交所          15.30%
     2             辰安科技   300523.SZ      深交所          8.16%
     3             启迪环境   000826.SZ      深交所          7.97%
     4             微芯生物   688321.SH      上交所          10.45%
     5             华海清科   688120.SH      上交所          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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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1 年 7 月 16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
子公司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 年 8 月 27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紫光集团等
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2022 年 1 月 17 日,紫光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
达的(2021)京 01 破 12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
中院裁定批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紫光集团等
七家企业重整程序。自北京一中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进
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为此,因重整计划的执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林芝清创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计划在自该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9,000,000 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1%。
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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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资子公司林芝清创、控股子公司紫
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58,069,648
股、800,870,734 股,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858,940,38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3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紫光集团的股权,仅通过全资子
公司林芝清创持有上市公司 58,069,64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 年 7 月 16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紫光集团的重整申
请,并于同日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
各项重整工作。

     2021 年 8 月 27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
并指定紫光集团管理人担任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2 年 1 月 17 日,紫光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 01 破
12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紫光集团
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根
据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由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智路建广联合体”)为紫
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智路建广联合体通过其搭建的战投
收购平台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整体承接重整后紫光集团 100%股权。

     本次重整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通过紫光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仅通过全资子公司林芝清创持有上市公司 58,069,64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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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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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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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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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2、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电话:86-010-627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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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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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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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
上市公司名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楼

股票简称       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0938.SZ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院 8 号楼(科技大厦)A 座 25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58,940,382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 30.03%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由 858,940,382 股减少至 58,069,648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由 30.03%减少至 2.03%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2 年 7 月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因重整计划的执行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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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减持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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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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