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3-31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0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22 年度紫光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157,921,833.07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513,072.86 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 9,057,251,367.23 元,
减 去 已 支 付 2021 年 度 普 通 股 股 利 286,007,987.40 元 后 , 合 并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0,900,652,140.04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现金
分红条件为:“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年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生。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年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累
计投资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累计发生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作为数字化解决方案领导者,近年来公司深度布局 ICT 产业,通过股权投资持
续提升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和市场覆盖面,促进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每年都有较大的对外投资资金支出。此外,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收购控股子公司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49%股权交易事项,预计 2023 年有重大投资资金支出需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投资需求和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上述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留存未分配利润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及更好
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
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
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
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所需资金,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
一贯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
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
投资需求和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
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
情况、未来投资需求和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
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