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凯迪:关于收到银行间协会处分意见书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 凯迪          编号:2018-17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银行间协会处分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
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
会”)《非金融企业融资债务工具市场自律处分意见书》[2018]5 号
(以下简称《自律处分意见书》),现将《自律处分意见书》内容公
告如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意见书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
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未积极配合协会现场调查,提供材料不及时、不完整;
    二、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一季度财务信息;
    三、未及时披露主营业务停产、停顿情况;
    四、未专项披露资产抵(质)押事项;
    五、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
    六、未同步披露债务逾期、资产冻结、董事长变动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场
调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现场调查工作规程》)第五条、第十九
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以下简称《自


                                    1
律处分规则》)第十三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二条、第八条、
第九条、第十一条,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
表格体系》PZ-5、PZ-8、PZ-23 的规定。
       根据《自律处分规则》第五条、第二十八条、《信息披露规 2 则》
第三十条、《现场调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 2018 年第 11 次自
律处分会议审议,做出以下处分意见:
       一、给予你公司公开谴责处分;
       二、责令你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
改,并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书面整改
报告。
       三、给予责任人陈义龙公开谴责处分,并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期限为永久;给予责任人李林芝公开谴责
处分;给予责任人张海涛通报批评处分。
       你公司以及责任人陈义龙、李林芝对本处分意见若有异议,可在
收到《自律处分意见书》5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会议办
公室提交书面《复审申请书》。《复审申请书》应当包括原处分意见、
复审申请和理由等内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接受意见,处分决定生
效。
       (以上为《自律处分意见书》全文)

       收到《自律处分意见书》后,公司、陈义龙、李林芝均对处分意
见持有异议,认为意见认定“不积极”情形不存在,同时未及时披露
的情形已完成披露或当时因客观情况无法披露,因此公司、陈义龙、
李林芝已在指定日期内就《自律处分意见书》相关内容提交《复审申
请书》;此外,银行间协会 8 月 7 日提出核查前期涉嫌违规事项,而
陈义龙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才被选举为凯迪生态董事长,此前在凯迪


                                 2
生态未担任任何董监高职务。即使凯迪生态前期存在未按期披露的违
规事项,其本人并非《管理规则》界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其认定为涉嫌违规事项的直接
负责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陈义龙已就此补充提交了《复审申
请书补充意见》。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