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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迪:关于“16凯迪03”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8-11-19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公告编号:2018-209
债券代码:112494       债券简称:16凯迪0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凯迪03”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
续期前2年的票面利率为7.00%,在本期债券的第2年末,公司选择不
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00%并固定
不变。
    2、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
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
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
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元/张。
    4、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16凯迪03”。本期债券“16凯迪 03”最近一次(2018年3
月21日)成交价格为91.974元/张,低于回售价格。对于本期债券回
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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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回售登记期: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年12月17日。
    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
期间利息。

    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凯迪03,112494.SZ。
    3、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6.00亿元。
    5、债券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个计息年度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7.00%,后1
年的票面利率为7.00%。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
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
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
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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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
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起息日:2016年12月15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1、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5月16日的
评级结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5月7日出具的《中诚信证评
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
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诚信证评将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将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上市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2年(2016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
票面年利率为7.0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的
第2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
年利率为7.00%并固定不变。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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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
合计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
不少于1,000元。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
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
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上述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年12月17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年12月1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利
息,票面年利率为7.00%。每1手“16凯迪03”(面值1,00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7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
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0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
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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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
当日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
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
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
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雄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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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27-6786 9018
传真:027-6786 9018
邮政编码:300300
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汝睿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 6649
邮政编码:10002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丁志勇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 9327
邮政编码:51803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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