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迪: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凯迪生
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会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建立健全并有
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实施内部
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至 2018 年 5 月爆发债务危机以来,董事会积极应对,在内
控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
1、2018 年 5 月,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
迪”)与公司联合发文(《关于成立重大资产重组应急领导小组的通
知》201801 号),成立了“凯迪生态重大资产重组特别应急小组”,
以全面保障在债务危机及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制订了《化解债务危机,促成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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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KDSHT-201801),指导公司应急工作规
范、有序地开展。
2、2018 年 9 月,针对生产恢复进展情况, 公司及时成立专项工
作组,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专项工作管理规则》,对资产处置及生产
恢复工作进行专项管理,以确保有关专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高效进行。
3、2018 年 10 月,为加快生产恢复工作,公司进一步完善并明
确了各区域恢复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职责和权限,发布了《关于进一
步明确区域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开展相关事项的通知》(凯生安生
〔2018〕6 号)。
4、为保障电厂尽快恢复生产,保护债权人和燃料客户的利益,
电厂与各债权人签订了多方协议,最大化达到生产恢复目标。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包括:1.记账凭证编制完
成后需经过审核才能记账,且需不同的人进行编制和审核,2018 年
1-10 月,记账凭证在编制完成后没有经过审核;2.2018 年度募集资
金的使用未经有效审核,2018 年 1 月,凯迪生态将募集资金账户共
计 40,278.50 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出,未用于募投项目,资金转出未经
审批。公司已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后工作中修正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凯迪生态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259家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生物质发电业务、风力和水力发
电业务、林业及原煤的开采和销售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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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
理、社会责任、资金管理、费用管理、项目管理、投融资管理、担保
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与披露管理、预算管理、法律事务管理、
办公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安全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
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票务管理等业务模块。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评价手
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根据被
检查单位适用业务流程潜在错报金额合计,分别按照被评价单位和公
司两种口径计算错报指标。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 3%;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1%≤错报<税前利润 3%;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是根据缺陷
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
定性为重大缺陷:
(1)未建立反舞弊的控制程序或措施;(2)发现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
理层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4)由于重大
错报所导致的重大缺陷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计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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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5)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的缺陷,造成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定性为重要缺陷:
(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
并未加以改正;(2)与财务报告直接相关,或重要性程度较高的单据
存在审核遗漏的情况;(3)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影响企业经营目标
的实现;(4)财务档案管理存在缺陷,存在重要资料遗失的情况;(5)
由于一般错报所导致的重要缺陷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
计师首先发现。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定性为一般缺陷:
(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一般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
并未加以改正;(2)与财务报告不直接相关,且重要性程度较低的单
据存在审核遗漏的情况;(3)由于轻微错报所导致的一般缺陷不是由
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计师首先发现;(4)未进行定期财务分
析,或未对财务分析的结果进行充分运用;(5)除上述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已列明一般缺陷定性条件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
一般缺陷 50 万元(含 50 万元)至 500 万元
依据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具有
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除宏观环境变化
的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3)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制度体系存在漏洞,非重要业务的制度控制存在缺失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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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2)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未将全部重要业务流程纳入内
部控制体系范畴;(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情况较为严重;(4)发生较
大安全责任事故;(5)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未将全部重要业务流程纳入内
部控制体系范畴;(2)一般岗位人员流失严重;(3)内部控制一般缺
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包
括:(1)记账凭证编制完成后需经过审核才能记账,且需不同的人
进行编制和审核,2018 年 1-10 月,记账凭证在编制完成后没有经过
审核。整改情况:2018 年 10 月以前,因公司发生流动性困难及债务
危机后,公司员工尤其是财务人员大量流失,相关工作负责人变动较
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相关工作存在一定缺陷,2018 年 11 月
后,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有关问题并已作出整改,已完善记账审核等
流程。
(2)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未经有效审核,2018 年 1 月,凯
迪生态将募集资金账户共计 40,278.50 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出,未用于
募投项目,资金转出未经审批。整改情况:公司力争尽快归还违规使
用的募集资金,但鉴于公司出现债务危机,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暂未
完成归还。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内控测评中发现的
一般缺陷,公司已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商讨缺陷整改措施。截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这些识别出的缺陷已经得到整改或落实了整
改措施。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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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将
在后续的工作中对重要业务在内控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验证,进一
步发现缺陷、检验内控效果,加强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
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和提
升内控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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