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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王学军)2019-04-2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王学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生态”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要求,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报告,湖北银河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鄂银河(2018)第 172 号核查报告以及武汉仲
裁委员会(2019)武仲裁字第 000000001 号裁决书,经审查,公司董事
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二、对 2018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沟通后,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本人尊重会计师
的专业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有利于消除本次无法表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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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及其影响。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
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人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财务报告存在一定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
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四、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会、银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证监会《关
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上市部函[2006]25 号)》
以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人对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依据会议现场依据公司财务负责人唐秀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意见,并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董事会上提供的“会计差错调
整资料”,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草案)”,认为,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其附件“凯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和已审的财
务报表内容,能够清楚表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
督促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提供正式“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

    五、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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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合并报
表 2018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809,595,903.95 元,未分
配利润-8,392,686,072.20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人认为: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债务危机时期,现金流严重不足,
且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公司对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表示认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
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鉴证。依据其提供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核查情况如下:2018 年 1
月,凯迪生态公司未经董事会决议,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募集资金
40,278.50 万元,未用于募投项目,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归还。本人
依赖其鉴定报告,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七、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事前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前
期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本人认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胜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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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学军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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