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凯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何威风)2019-04-2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何威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生态”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二、对 2018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沟通后,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本人尊重会计师
的专业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有利于消除本次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及其影响。本人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
注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1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财务报告存在一定的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人同意公司董事
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四、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会、银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证监会《关
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上市部函[2006]25 号)》
以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人对公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中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
认真检查,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904
号)意见。

    五、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合并报
表 2018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809,595,903.95 元,未分
配利润-8,392,686,072.20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人认为: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债务危机时期,现金流严重不足,
且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本人对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表示认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
                               2
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本人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情况如下:2018 年 1 月,凯迪生态公司未经董事会
决议,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募集资金 40,278.50 万元,未用于募投项目,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归还。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七、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事前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前
期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本人认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胜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
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威风
                                            2019 年 4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