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迪:2018年度述职报告(沈烈)2019-04-29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时任)独立董事 沈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
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
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任期期间(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沈烈,男,1961 年 8 月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
执业会员)。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主要教学与研
究方向: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现兼任亿
童文教、长源电力、开特股份三家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会计准
则咨询专家、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武汉市内审
协会副会长、湖北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等职。于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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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期间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
二、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我任职的约 2 个半月期间(2018 年 8 月 3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2 次,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1
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共 1 次,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详细审阅会议
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
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董事会
会议中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凯迪生态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资
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投出了弃权票,对其他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的 出席现场方式 是否有连
出席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会 召开的董事会 续两次未
的董事会情况
(共 3 次) 情况 无故 亲自出席
现场方 通讯方 亲自 委托 缺席 也未委托
亲自出 委托出 次数 其他董事
式召开 式召开 出席 出席
席会议 席会议 出席的情
的董事 的董事 会议 会议
次数 次数 况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2 1 1 1 1 0 0 否
2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未出席(因病住院请假)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过程和决策
程序进行了审慎监督,并发表了共计 3 项专业性独立意见,具体
如下:
序号 时间 独立意见 备注
2018 年 8 月 发表《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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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日 秘书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议
发表《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
2018 年 8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
2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27 日 一次会议
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凯迪生态环
发表《独立董事关于深交所关注 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
2018 年 10 月
3 函(第 198 号)中所涉事项的独 司关注函》(公司部
15 日
立意见》 关注函〔2018〕第
198 号)
四、参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 2 个半月的履职期间内不存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
作,故无相关工作可参与。
五、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的履职期间,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沟通与
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实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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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沟通方式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公司重大
事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本人定
期查阅财务及经营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建设
项目等日常经营情况实现了深入全面的了解;利用专业知识,对
公司战略发展、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和规范经营及时提出建议,
为公司管理层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献计献策。根据本人的记载,
本人单独或会同其他独董分别于 8 月 9 日、8 月 14 日、8 月 15
日、8 月 20 日、8 月 31 日、9 月 20 日、10 月 8 日、10 月 12 日
分别以“致公司董监高的一封信”、“独董关注(或建议)事宜”
等形式就公司目前的困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治理及内控
完善、半年报、追缴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或法律保全、对证
交所及省证监局“关注函”或“责令改正决定”的回复等向公司
董事会或高管层谏言、表达关切或意见,以尽力、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事项
本人在 2018 年度 2 个半月的履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独立董事:沈烈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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