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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迪:2018年度述职报告(沈烈)2019-04-29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时任)独立董事 沈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
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
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任期期间(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沈烈,男,1961 年 8 月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
执业会员)。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主要教学与研
究方向: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现兼任亿
童文教、长源电力、开特股份三家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会计准
则咨询专家、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武汉市内审
协会副会长、湖北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等职。于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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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期间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

    二、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我任职的约 2 个半月期间(2018 年 8 月 3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2 次,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1
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共 1 次,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详细审阅会议
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
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董事会
会议中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凯迪生态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资
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投出了弃权票,对其他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的   出席现场方式                             是否有连
                                  出席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会       召开的董事会                             续两次未
                                    的董事会情况
    (共 3 次)        情况                          无故   亲自出席
 现场方   通讯方   亲自   委托                       缺席   也未委托
                                  亲自出   委托出    次数   其他董事
 式召开   式召开   出席   出席
                                  席会议   席会议           出席的情
 的董事   的董事   会议   会议
                                    次数     次数               况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2        1       1      1          1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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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未出席(因病住院请假)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过程和决策
程序进行了审慎监督,并发表了共计 3 项专业性独立意见,具体
如下:
序号         时间                  独立意见                    备注
         2018 年 8 月    发表《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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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日              秘书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议
                         发表《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
         2018 年 8 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
 2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27 日                                              一次会议
                           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凯迪生态环
                         发表《独立董事关于深交所关注    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
         2018 年 10 月
 3                       函(第 198 号)中所涉事项的独   司关注函》(公司部
            15 日
                                    立意见》             关注函〔2018〕第
                                                             198 号)

       四、参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 2 个半月的履职期间内不存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
作,故无相关工作可参与。

       五、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的履职期间,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沟通与
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实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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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沟通方式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公司重大
事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本人定
期查阅财务及经营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建设
项目等日常经营情况实现了深入全面的了解;利用专业知识,对
公司战略发展、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和规范经营及时提出建议,
为公司管理层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献计献策。根据本人的记载,
本人单独或会同其他独董分别于 8 月 9 日、8 月 14 日、8 月 15
日、8 月 20 日、8 月 31 日、9 月 20 日、10 月 8 日、10 月 12 日
分别以“致公司董监高的一封信”、“独董关注(或建议)事宜”
等形式就公司目前的困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治理及内控
完善、半年报、追缴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或法律保全、对证
交所及省证监局“关注函”或“责令改正决定”的回复等向公司
董事会或高管层谏言、表达关切或意见,以尽力、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事项

    本人在 2018 年度 2 个半月的履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独立董事:沈烈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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