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专业的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0 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南天信息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海荣 周子学 李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