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2020-05-20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云南南
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我们
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二、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0 二 0 年五月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天信息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意见之签字页)
李 云 唐 绯
吴 育 陈 烈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