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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天信息: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1-04-28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           第二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确定
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的其他地点。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的,视为出席。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内行使表决权。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
                                           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
                                           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
                                           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
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
序。                                       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束当日下午 3:00。
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监事主持。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
份总数。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三十二条 在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换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
届选举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        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在公司董事会或监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事会换届选举时,股东大会应当采取累积投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票制。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任期未届满时更换一名或部分董(监)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任期未届满时更换一名
                                         或部分董(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
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
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 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
容。                                     容。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应当
对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
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 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
                                         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