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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天信息: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2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及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天信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6 日、2018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届满,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18 年 5 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

易方式完成购买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计购买 6,340,780 股

股票,交易均价 11.207 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 7,106 万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 8,243,014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买入之日起计算,即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南天信息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

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资产管理人将根据员工持股

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

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变更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自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

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

时自行终止;若存续期届满,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未能形成延长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有效决定,则资产管理机构有权在 1 个月内将

所持标的股票全部售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