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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天信息: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2021-11-16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云南南

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我们

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及激励范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激励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

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

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范围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包括管理及专业人员、技术研发骨干、业务骨干),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

配〔2006〕175 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 0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八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之签字页)



王伟锋                             聂新来



唐   绯                            陈   烈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