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1-08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
4、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
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2 年 1 月 7 日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人民币 7.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0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3,34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 0 二二年一月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周子学 刘 洋
李红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