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2年8月)2022-08-18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
会决议,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办公会成员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成员包括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等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
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坚持
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则,了解公司的主营业务;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
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市场
营销、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或法律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专长;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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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除《公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公司总
裁办公会成员: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
各项方针政策的;
(二)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公司党委出的决
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
(四)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提供虚假信
息,虚报经营业绩的;
(五)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工作不在状态,任职期间单位发生重大决策
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重大不稳定事件、
重大违纪和法律纠纷案件、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等情形,个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会议议事范围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成员应严格按照相应工作规则和授权范围,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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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存储;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
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
或者进行交易;
(七)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
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十)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的行为。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九条 总裁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安
全生产、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重要事项。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召开的程序:
(一)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提出议题;
(二)总裁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讨论议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
(三)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有关人员,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
间、 地点和议题;
(四)参会人员不能到会或不能按时到会,须提前向总裁或公司办公室提
出请假理由;
第十一条 参加总裁办公会的人员:
(一)董事长、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
裁助理;
(二)总裁根据会议所要讨论的议题确定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主持,总裁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一名
副总裁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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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总裁办公会:
(一)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议时;
(二)董事长提出时;
(三)总裁认为必要时;
(四)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五)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和归档保存工作,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
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和出席人员;
(二)会议的议题;
(三)会议发言要点;
(四)会议决定;
(五)其他必要事项。
总裁办公会记录一般保存 10 年。
第十五条 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议题涉及暂不宜
公开的事项时,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传播会议议题、决定
事项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十六条 涉及保密的议题,参加会议人员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五章 会议决定的实施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理层成员要按照分工组织有关部
门和相关企业实施。
第十八条 议定事项的承办人和承办部门负责落实总裁办公会的决定,并及
时报告执行进展及完成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
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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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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