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重药控股: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9-103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是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向重庆医药提供总金额
不超过14亿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公
告编号:2018-079)。
    为支持重庆医药的稳定发展,公司拟于以上款项到期后继续向重庆医药提供
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1年,利息收取标准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执行。同时在双方对该笔资金使用无异议的情况下,财务资助期限在到期后
自动顺延并于每年度到期前签署相关协议。
    因重庆医药系公司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共同投资
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重庆医
药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云
    注册资本:44,983.7193万元,重药控股持股96.59%,化医集团持股3.22%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28号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
激素、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项目从事经营),普通货运、危险
货物运输(第3类)、危险货物运输(第8类)、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以上
货物运输项目中剧毒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保健食品批发,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
批发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体外诊断试剂,预包装食品零售,
住宿,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冷热饮品制售)。销售百
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摩托车及零部件、
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木材、计算机、日用化学品、化妆品、消毒用品,
仓储(不含危险品存储),商贸信息服务,服装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重庆医药资产总额19,613,915,771.02元,
净资产6,602,314,424.18元,营业收入25,802,739,160.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677,174,999.06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持续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保
证被资助对象日常经营活动和项目投资,降低重庆医药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对重庆医药的控股比例为96.59%,公司单独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
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总体风险可控。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3、保荐机构对重药控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五、提供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
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
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制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较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并表范围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重
庆医药借款人民币9.75亿元,重庆医药对其下属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河南有限公
司借款人民币4.95亿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未收
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七、其他
    公司目前无募集资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
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