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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药控股: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2020-03-07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求,规避汇率、利率等变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
交叉利率掉期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操作的上述衍生品业务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
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等风险,降低汇率等波动
对公司的影响。
    四、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
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管理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
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
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
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
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
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
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审计与合规部、
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
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
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七、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
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
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保值。因此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有效的降低外汇业务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