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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药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2020-12-1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重药控股       股票代码:000950    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
   1                                                             是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
   2                                                             是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3                                                             是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6                                                             是
        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7                                                             是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是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9                                                             是
        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10                                                             是
        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11                                                             是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12                                                             是
        管理人员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15                                                             是
        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
  16                                                             是
        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17                                                           不适用
        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
 18                                                             是
       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
 19                                                             是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
 20                                                             是
       过 10 年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
       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
                                                                是
       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
       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
                                                                是
       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涉及的标
       的予股票种类、的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出予的权益
       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是
       例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
       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及其计算过程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
       (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         是
       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
       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是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
       其确定方法。如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
       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         是
       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
       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
       出或者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或者行
       使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
       准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
                                                                是
       管,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
       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
       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
       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           是
       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
       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         是
       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
                                                                是
       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
       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         是
       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
                                                                是
       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
       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           是
       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
       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
       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4                                                             是
       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       不适用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
 27                                                              是
        不少于 12 个月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29                                                              是
        股票总额的 5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
 30                                                            不适用
        少于 12 个月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
 31                                                            不适用
        的届满日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
 33                                                            不适用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
 34     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是
        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35                                                              是
        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
                                                                 是
        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
                                                                 是
        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
                                                                 是
        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
                                                                 是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
                                                                 是
        信息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是
        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
                                                                 是
        事是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
  36                                                             是
        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
  37                                                             是
        决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
  38                                                             是
        避表决
  39    是否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                                 是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