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关于公司涉及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执行结果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诉讼执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9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高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关于公司涉及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
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钾国
际”)有关诉讼的民事判决书((2017)京民初16号)。前述一审判决书已生效。
公司已于近日按照判决书中应履行的相关义务支付完毕全部款项。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10日、2018年5月28日、2021年6月10
日公告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涉诉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关于公司涉及与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关于公司涉及与广
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就本公司与亚钾国际之间的增资纠纷所涉及的诉讼事项进行了公告。
诉讼相关情况请查阅前述公告。
二、一审判决情况
北京高院民事判决书((2017)京民初16号)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亚钾国际支付赔偿款12,216,954元、律师费24,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
保险费31,068元;负担诉讼费155,914元。
三、判决的生效与执行情况
公司经审慎考虑,本案不提起上诉。同时,公司与北京高院确认,包括诉讼
原告亚钾国际在内的其他诉讼相关方亦未提起上诉,前述一审判决书已成为生效
判决书。
近 日 公 司 已 按 照前 述 判 决书 ,将 公 司所 需 赔 偿 、支 付 的相 关费 用 共 计
12,427,936元全额支付给亚钾国际。公司与亚钾国际之间的增资纠纷产生的诉讼
事项所涉及相关义务,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支付前述款项,对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前期就本案已计提预计负债32,248,457.34元,亦不会对当期损益构成重
大影响。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相关款项支付凭证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