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刘绍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 事、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我们对刘绍云 先生辞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绍云先生的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低于法定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独立董事:章新蓉、龚涛、李豫湘、赵建新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