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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药控股:关于重药股份为新疆兵团医药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3-03-11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2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药股份为新疆兵团医药银行授信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兵团医药”)是公司控股
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药股份”)的参股子公司,持
股比例为 34%,新疆天源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6%;新疆绿原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0%。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新疆兵团医药 2023 年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900
万元,拟由新疆天源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兵团投资”)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为了持续、共同支持和促进新疆兵
团医药业务的快速发展,拟由重药股份按照股权比例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兵团投资
公司提供 986 万元反担保,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药股份为新疆兵团医药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 104 团西山西街 61 号
    3.法定代表人: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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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营业务: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材、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
药有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
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销售;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疗用
品有器材零食、租赁及维修。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846.76              24,940.62

负债总额                                         16,445.70              13,498.49

银行贷款总额                                      6,681.00               4,160.00

r 流动负债总额                                   15,732.88              12,776.96

净资产                                           11,401.06              11,442.13

营业收入                                         23,755.36              24,314.51

净利润                                               55.54                  22.42


    6.被担保方股 东及持股 比例:新疆 天源健康 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出 资额为
3,193.32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6%;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额为人民币 2,360.2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新疆绿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1,388.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7.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重药股份及新疆兵团医药尚未与银行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新
疆兵团医药应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担保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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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反担保是为了满足新疆兵团医药业务快速发展需要,新疆兵团医药经营
情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重药股份按股比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可控
制。本次反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按照股权比例为其参股子公司新疆兵团医药银行
授信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药控股下属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实际担保合
同总金额 714,045 万元,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经审计股东净资产
982,097.25 万元的 72.71%。2023 年重药控股下属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拟担保
总额 749,892 万元,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经审计股东净资产 982,097.25
万元的 76.36%。上述担保未发生逾期、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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