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 作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 事,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整和严密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范运营。 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 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洪、陈日进、赵曼、杨汉刚、杨本龙 2011 年 4 月 8 日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