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对公司续聘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2 年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圆满地完成了 201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根据有关材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廖洪、陈日进、赵曼、杨汉刚、杨本龙 2013 年 4 月 12 日 独立董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