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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2013-11-1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北广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就公司为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
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惠生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申办2,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
保公司’)同意为惠生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担保。为帮助惠生公司解决生产经营资
金短缺问题,应惠生公司申请,本公司拟为担保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就该项担保事项的相
关情况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一)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反担保,有利于惠生
公司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B6 项目顺利达产见效,有利于该项目的正常运营,使本
公司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惠生公司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
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

    (二)上述反担保事项的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规、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廖洪、陈日进、赵曼、杨汉刚、杨本龙
                                         2013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