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北广 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拟聘任郭韶智先生为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宋天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有关材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此次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未损害股东或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廖洪、陈日进、赵曼、杨汉刚、杨本龙 2014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