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5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作为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武穴市国有 资产经营公司签署的《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之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交易协议》的组成部分,上述股 权转让尚需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 方可实施,既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集团’)与武穴 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署的《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之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交易协议》(以下简称《股份 转让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长投集团将以委托贷款形式向本公司提供 3 亿元 人民币的借款,为本公司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 按照借款时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此次借款本公司无需向长投集团 提供借款抵押担保。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股份转让交易协议》,长投集团拟将持有广济药 业 38,044,483 股股份,占广济药业总股本的 15.11%,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述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 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3、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全体 10 名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拟向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向长投集团借款人民币 3 亿元,为本公司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按照借 款时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此次借款本公司无需向长投集团提供借 款抵押担保。授权董事长何谧先生决策办理与此次借款相关的其他事宜、签署有 关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 19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 19 号;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11 层; 法定代表人:邹顺明; 注册资本:325,05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20106562732692 经营范围: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 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 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经 营的除外)。 -2- 股权结构: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长投集团100%的股权。 根据《股份转让交易协议》,长投集团将持有广济药业 38,044,483 股股份, 占广济药业总股本的 15.11%,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上述权益变动尚需取 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长投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807,075,019.57 10,401,208,450.15 11,680,898,186.54 总负债 9,350,192,180.78 6,225,558,046.25 8,150,323,631.6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686,238,187.30 3,636,324,845.96 3,309,558,659.19 资产负债率 67.72% 59.85% 69.77%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706,532,010.94 938,365,719.69 904,591,796.13 营业收入 1,676,812,536.01 922,297,190.86 902,235,032.0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1,263,704.61 88,156,939.85 72,538,681.08 净资产收益率 1.39% 2.42% 2.19%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股份转让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已于2014年8月5日与长投集 团签署《借款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3亿元; 2、借款用途:用于本公司生物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三年。 4、借款利率及利息偿还:借款利率根据协议签订日按照银行同期同档次贷 款基准利率确定;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 -3- 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5、还款安排与借款展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当 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本公司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需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 前十个工作日内向长投集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长投集团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合 同。 6、借款担保:此次借款本公司无需向长投集团提供借款抵押担保。 7、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并签定商业银行委托借款合同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时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借款利息以借款金 额为基数进行计算。 五、借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将用于本公司生物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与长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廖洪先生、陈日进先生、赵曼女士、杨汉刚先生和杨本龙先生就上 述借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向长投集团借款人民币3亿元,为本公司生物 产业园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 司当前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2、本次借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借款事项。 -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长投集团签署的《借款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