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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受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专项意见2014-09-0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受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北广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就公司受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孟州市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广济
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4%的股权,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向独立董事汇报了该项交易的具体情况,我们同意
公司受让上述股权、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一、孟州公司年产2500吨核黄素(饲料级)项目为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
方向,本次受让该公司4%的股权,是从有利于保护核黄素核心技术方面的考虑,
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孟州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92%增加至96%,进一步增强
了对孟州公司的控制,有利于公司将来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是在审计和评估的基础上协商定价,该项交易定价未
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廖洪、陈日进、赵曼、杨汉刚、杨本龙

                                         201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