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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专项意见2015-01-0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北广
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董事长提名,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聘任陈飞豹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安江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第八届
第一次董事会会议聘任阮忠义先生、郭韶智先生、王欣先生、卢正东
先生、彭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此次董事会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未损害
股东或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提名。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光明、杨汉明、张建华

                                  201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