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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专项意见2015-04-2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对公司续聘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圆满地完成了 201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根据有关材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邹光明、杨汉明、张建华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