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2015-08-2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

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

断,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长

投集团”)和长江经济带(湖北)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并

购基金”)。省长投集团和长江并购基金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省长投

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长江并购基金为长投集团控制的企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所

述,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张建华、杨汉明、邹光明
                                                      201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