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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拟购买新办公用房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9-1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购买新办公用房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召
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拟购买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
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公司拟购买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布局,为了公司更好地实现集团化科学管
控,有效利用区位优势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湖北华科投
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科投资”)购买其开发建设的武汉光谷企业天地四号楼的
部分楼层作为公司办公用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购买办公用房构成关联交易。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与公司拟购买新办公
用房暨关联交易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
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探讨。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华科投资购买办公用房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拟购买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杨汉明:               邹光明:                 曹亮: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