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意见2016-12-1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意见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2016 年度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关于《调整购买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购买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湖北华科投
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科投资”)购买其开发建设的武汉光谷企业天地四号楼的
部分楼层作为公司办公用房。
    现根据公司实际,对购买面积进行调整,我们认为:调整公司购买办公用房
的面积,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购买新
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利用关联
交易调控利润、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调整购买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




杨汉明:     邹光明:   曹亮: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