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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7-02-2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
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 5200 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7200 万元,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二、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
和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公司需继续应对法律法规的变化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全
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关于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议案的事项
    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及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年度可分配利润
                  (含税)
                                      利润            净利润的比率

 2016 年                0.00         141,839,233.11            0.00%    398,369,529.67


 2015 年                0.00          20,921,468.64            0.00%    389,736,880.18
 2014 年               0.00    -218,730,743.24        0.00%   352,576,021.45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近三年,母公司净利润合计为
-60,070,248.23 元,合并净利润合计为-52,492,371.14 元,而且近三年,母公司经
营性净现金流为-92,202,563.58 元,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为 59,035,287.08 元。此
外,公司正值业务调整,加大产业投入的关键时期,加之公司实施集团化管理体
系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2016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
金。

    我们认为: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四、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地完成了 201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同意公司
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杨汉明:                 邹光明:                 曹亮: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