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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2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近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广济药业”)收到湖

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6民初1717号《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

书》和《民事起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武汉森泰中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森泰酒店”)以丰颐大酒店为
经营主体。原告认为酒店自开业后至广济药业退出,一直是广济药业控制经营并

委托专人管理,在广济药业控制经营期间,其委托的高管被告余建胜、陈进玉、

童文兵等未经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擅自将酒店的现金450万借贷给

案外人许光使用。原告认为上述行为给原告及第三方湖北吉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造成损失5552494元。

     森泰酒店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1、判令余建胜、陈进玉、童文兵连带赔偿原告款项5552494元;

     2、判令被告广济药业对上述三位被告赔偿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四位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判决情况

     本案于2018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庭,公司已收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传
票,公司将积极应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终审判决,且案件涉及标的额较小,预计
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有关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6民初1717号《举证通知书》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6民初1717号《应诉通知书》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