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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8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具体会计准则(以
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并按该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新会计政策。
       2、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颁布
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
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
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
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
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