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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1 日-2019 年 4 月 1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2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 15:00—2019
年 4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 281 号安华酒店二楼鸿图阁;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靖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88,161,12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35.447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51,705,513 股,其中公司已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995,100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

                                          -1-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8,710,413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5,906,1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26.49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1 人,代表股份 22,254,962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94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46,436,6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18.6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4,181,66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9.72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1 人,代表股份 22,254,962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8.848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1)公司在位董事 7 人,出席会议 6 人,董事童卫宁先生人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位监事 3 人,出席会议 3 人;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计算表决比例时,均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四位,并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83,881,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455%;反对 4,273,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477%;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56,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836%;反对 4,273,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34%;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长投集团”)为关
联股东,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以下“所有股东”指“非关联股东”)。
1、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股票面值


                                          -2-
    同意 41,338,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958%;反对 4,207,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80%;弃权 90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90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25,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926%;反对 4,207,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07%;弃权 90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9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67%。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同意 41,87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82%;反对 4,26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87%;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65,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53%;反对 4,268,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4%;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4%。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定价基准日
    同意 41,870,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409%;反对 4,276,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59%;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57,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380%;反对 4,276,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86%;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4%。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
    同意 41,684,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405%;反对 4,462,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3%;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3-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71,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375%;反对 4,462,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91%;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4%。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同意 41,87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82%;反对 4,26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87%;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65,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53%;反对 4,268,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4%;弃权 3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34%。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
方式获得通过。
6、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同意 41,87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82%;反对 4,258,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69%;弃权 3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65,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53%;反对 4,258,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96%;弃权 3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限售期
    同意 41,868,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358%;反对 4,260,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21%;弃权 3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41,854,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329%;反对 4,260,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48%;弃权 3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23%。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同意 41,88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806%;反对 4,233,6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43%;弃权 3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75,4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777%;反对 4,233,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70%;弃权 3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53%。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 41,89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026%;反对 4,231,4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96%;弃权 3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85,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997%;反对 4,231,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23%;弃权 3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8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同意 41,491,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253%;反对 4,538,9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弃权 4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8,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221%;反对 4,538,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5%;弃权 4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5-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34%。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41,887,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767%;反对 4,243,4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54%;弃权 3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73,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738%;反对 4,243,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1%;弃权 3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8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省长投集团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以下“所有
股东”指“非关联股东”)。
    同意 42,064,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88%;反对 4,259,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06%;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51,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60%;反对 4,259,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33%;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07%。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9-006。
(四)审议《关于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省长投集团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以下“所有
股东”指“非关联股东”)。


                                       -6-
    同意 42,081,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946%;反对 4,23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66%;弃权 1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67,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918%;反对 4,23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93%;弃权 1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五)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省长投集团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以下“所有
股东”指“非关联股东”)。
    同意 42,064,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88%;反对 4,249,6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88%;弃权 13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51,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60%;反对 4,249,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15%;弃权 13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4%。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六)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83,775,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0256%;反对 4,246,6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69%;弃权 1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51,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60%;反对 4,246,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51%;弃权 1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7-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七)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
议案》
    同意 83,784,2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0354%;反对 4,238,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72%;弃权 1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59,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746%;反对 4,238,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65%;弃权 1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控股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公告编号:2019-011)。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83,954,9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290%;反对 4,057,9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029%;弃权 1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230,4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422%;反对 4,057,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87%;弃权 1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9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
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19-012。
                                       -8-
(九)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83,744,2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900%;反对 4,252,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233%;弃权 1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19,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4885%;反对 4,252,2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71%;弃权 1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5%。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13。
(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意 83,781,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0327%;反对 4,227,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47%;弃权 1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57,3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694%;反对 4,227,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28%;弃权 1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4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8%。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感谢广大股东投票支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本次广济药业非公开发行股份有
利于丰富公司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丽君、刘新欢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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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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