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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定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切实可行,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股票的限售期、
募集资金数额、决议的有效期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 2020 年 2 月 14 日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广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我们认为修订
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 2020 年 2 月 14 日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对预案的修订。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广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修订的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
产业政策和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发向,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的提升,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
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我们认
为公司修订后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
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涉
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相关议案表决,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我们同意上述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杨汉明                 曹 亮                      刘晓勇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