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6-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广济药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85]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7,956,20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999,986.77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
行费用人民币 5,896,986.8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102,999.97 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信验字[2020]第 2-00014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
会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和
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短期保本
型投资品种,不会用于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
财产品。
    主要品种为本金在完全安全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1
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特性安全可靠、符合监管要求、期限灵活。
       (二)购买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含),购买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
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将对低风险
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按照监管
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
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且募集资金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
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
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3
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
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安定                        刘祥茂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