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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书面
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 年 6 月 8 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含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 4 人为现场表决,隆
刚先生、刘波先生、洪葵女士、李青原先生、梅建明先生 5 人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阮澍先生主持,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管理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其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梅建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洪葵(独立董
事)、李青原(独立董事)
     (2)战略管理委员会:阮澍(主任委员)、胡明峰、郑彬、刘波、洪葵(独
立董事)、隆刚
    (3)审计委员会:李青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梅建
明(独立董事)、洪葵(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洪葵(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梅建明(独立董事)、
阮澍

    (5)预算管理委员会:阮澍(主任委员)、胡明峰、郭韶智、李青原(独
立董事)、梅建明(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爱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吴爱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联系传真:0713-6211112;

         电子邮箱:gjyystock@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穴市江堤路1号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
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吴爱珍女士简历:

    吴爱珍,女,197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自 1999 年 9 月加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及证券

事务工作。2021 年 4 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爱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与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

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