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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2-02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分
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0,107,173.86 元,提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6,940,930.07 元 , 2021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93,166,243.7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54,370,138.6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
配的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20,639,996.34 元,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626,896,386.06 元 ; 公 司 2021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69,409,300.7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940,930.07 元,2021 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152,468,370.67 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 697,653,593.3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20,639,996.34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9,481,967.64 元。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3,999,939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
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 20,639,996.34 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
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
法、合规、合理。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
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